4月3日:民數記3-4章

  《民數記》清楚記載,利未人是代替以色列人中所有頭胎的長子,利未人要歸耶和華,因為凡頭生的是屬耶和華的,無論是人或牲畜,所有頭生的都分別為聖歸耶和華。

  然後,經文介紹利未人和祭司的職能,並開始數點利未人的人數(22,000),接着數點以色列人頭生的數目(22,273),相差的,須以每人五舍客勒代贖,總數為1,365舍客勒。

  最後,經文分別講述利未三個子孫(哥轄、革順和米拉利)的職能和人數。經文不斷重覆『遵照耶和華所吩咐(指示)的』和『正如耶和華所吩付的』,表示摩西、亞倫及子民的順服。

反省:

利未人是屬於耶和華的,但利未人要屬於耶和華並不是必須要作傳道人,乃是分別出來協助教牧同工,這樣事奉,同樣是屬於耶和華的。

4月4日:民數記5-6章

  《民數記》在數點所有民數之後,第五章主要講述耶和華頒佈如何保持營地的潔淨,包括:大痲瘋、漏症和死屍引致的不潔;還有認罪與賠償的條例,最後更是丈夫懷疑妻子不貞的處理手法等。以上種種目的乃強調人不能判斷的事情,並不代表神不能判斷,只要將人帶到神面前接受審判;此外,神更透過條例保護弱勢社群(女性),不能因懷疑便胡亂定罪,須有公正判斷。

  然後,第六章是講述拿細耳人的條例,拿細耳人是人分別出來歸給神用的一段時間,不分男女,並有還俗的日期訂明。當中要求:不喝酒、不剃頭、不挨近死屍,須保持聖潔。

反省:

我們的生命有一段時間全然歸給神用,過一個截然不同、神聖及潔淨的生活嗎?若連一段時間分別出來都做不到,又如何將整個人生給神用呢?

4月5日:民數記7章

  《民數記》七章主要講述以色列人分成十二支派,逐一前來會幕奉獻。值得留意的是,經文沒有記載這是耶和華的吩咐或命令,而是一次自發性的奉獻。

  這段經文的記載特色是,內容一模一樣,卻重覆了十二次,而十二支派的次序與上文二2-31的名單次序一樣。其目的想強調會幕是屬於每一個支派的,支派雖然有大小之分,但奉獻的數目卻是一樣,以避免製造高低之別,或讓某支派享有特權,因為奉獻數目的多少從來不應該用來衡量個人在群體的地位。此外,公開奉獻者的名單,乃起榜樣和監管的作用。

反省:

今天讓我們檢視自己對上帝的奉獻是出於履行責任,還是自發的呢?在教會中,沒有任何一個人是享有特權的,我們有否這種享有特權的心態呢?

4月6日:民數記8-10章10節

  《民數記》八章重提利未人乃屬耶和華,是代替以色列人中所有頭胎的長子,分別為聖獻給耶和華。

  到了第九章,記載以色列需要守逾越節,可是當中有幾個人因接觸了屍體而成為不潔淨,故不能守節。於是,摩西將問題帶到耶和華面前,耶和華批准他們可延後一個月守逾越節。

  耶和華特別恩待以色列人,讓他們可以具體地見到神的同在–雲柱,『雲彩幾時從帳幕上升,以色列人就幾時起行;雲彩在哪裏停住,以色列人就在哪裏安營。』換言之,以色列人的行程完全由耶和華作主導,以色列人需要做的是,順服回應。

反省:

弟兄姊妹,今天你如何經歷上帝的同在呢?雖然我們看不到雲柱,但上帝的護蔭和眷顧不時都與我們同在,你感受到嗎?

4月7日:民數記10章11節至12章

  接續上一章,以色列人離開西奈山,經文記載是『耶和華的約櫃在前面行』,約櫃的引領象徵着耶和華的誡命、律例、典章引領子民上路。

  到十一章開始,進入了《民數記》的第二部分。這兩章聖經記載了以色列人在曠野向耶和華埋怨了四次:第一次是發怨言(人性);第二次是埋怨食物(只吃嗎哪而沒有肉吃);第三次是約書亞投訴伊利達和米達在營中說預言(眼紅其他人也有自己的位份);第四次是米利暗和亞倫嫉妒耶和華只向摩西說話(權力慾)。

反省:

弟兄姊妹,以色列人的埋怨是人性的表達,也涉及我們的生活各個層面。以色列人的埋怨給你甚麼提醒呢?你也曾在埋怨中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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